首例未婚冻卵案,不结婚,又不想放弃当妈妈的权利
来源:磨丁超级生殖医院 2020-03-30 10:40 浏览: 次
(12月23日)上午,“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”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原告徐女士称,期望通过这起诉讼让人们关注到单身女性的生育需求。
支持单身女性“冻卵”一方面包含着对女性生育权和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障,另一方面却可能对传统观念、公序良俗和儿童权益保障形成挑战。
单身女性“冻卵”背后还有着深层的法律价值争议。
起诉书显示,31岁的徐枣枣女士曾于2018年12月10日,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提出冻卵需求。最后,医院以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为由拒绝了当事人徐女士,尽管徐枣枣的检查结果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,符合冻卵需要。
徐枣枣遂以受到歧视,被侵害人格权为由诉至法院,要求医院提供冻卵服务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庭审过程中,双方各自陈述了诉辩意见,法庭主持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。庭审持续了约一小时,法庭宣布休庭。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出于职业发展原因想要冷冻卵子
1988年出生的徐女士,刚过30岁的年纪。她最初萌生冻卵的念头,是在2018年。彼时,她正在一家新媒体公司工作,刚刚升职,感情上,则刚经历了一场分手。因为职业发展和情感上的不确定性,所以考虑冻卵,“现在不想生孩子,未必代表以后也不想生,万一以后想生,结果可能身体条件又不适合了。就想把黄金时期的卵子冷冻保留下来,等自己想生的时候,就可以通过单身试管来怀上自己的宝宝,相当于保留我黄金时期的生育能力。”
期初,徐女士电话咨询了好几家北京的医院,对方称需要挂生殖科的号,均被告知进行冻卵必须要有结婚证才能进行。直到2018年11月,她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成功挂了号,先做检查,确认自己身体状况符合冻卵条件,然后又咨询了医生,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没有办法冻卵。被拒绝的原因依然是她的未婚身份。
此后,她所认识的一位律师建议她可以去法院起诉。徐女士先去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、海淀区人民法院,用“医疗合同纠纷”的理由尝试起诉,法院均未予立案。直到今年9月5日,徐女士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以“一般人格权”起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,立案成功。
有多少单身女性是想和徐静蕾一样,留着最后一粒后悔药,以备将来后悔时用?在我们思想中,单男生子可能比单女生子存在的争议更少,但随着时代的进步,已经越来越多的人改变这种固有思维,作为当事人有能力和有责任心让孩子健康成长,我觉得我们也应该是宽松态度看待这件事。
伴随着社会的发展,很多女性在社会上越来越独立,经济、能力上优秀突出,在当下生活中站稳了脚跟,很多单身女性不想结婚,但是还想要个自己的孩子陪在自己的身边。
但关于是否应该放开“冻卵”的讨论和呼吁一直都存在。2015年,女星徐静蕾通过媒体公开承认,自己曾在两年前赴美冷冻了9颗卵子,掀起了一场关于“冻卵”的广泛讨论。央视也制作了一期长达6分钟的节目,严格强调卫生部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手术,并一再强调,即使有些医院允许单身女性冻卵,也必须提供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。
徐静蕾宣布冻卵三年后,携程公司曾宣布,将拓宽公司生育基金的内容与使用范围,为企业中高层女性管理者可提供最高可达200万元的费用,以及不超过7天的带薪年假,以便她们享有去国外冻卵这一“高科技生育保险”。
12月23日的庭审结束后,原告的代理律师于双双称,“预计案件还会持续到明年,对结果保持谨慎乐观。同事也希望能通过这次的个案,引起更多讨论,最终推动政策的改变”。
单身试管能否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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